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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彭友信律师,  彭友信律师2004年3月经国家司法考试,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05年成为专职律师。本律师成为专职律师以来,一直从事民商法领域诉讼与非诉讼业务。在湖南长沙、张家界,广东深圳与中大型房地产企业、旅游开发企业、高速投资企业有多年的深度法律事务服务,积累了丰富的诉讼代理与非诉顾问和协议谈判解决纠纷的经验;2018年定居长沙后,本律师针对法律领域的新知识新情况,为加强法律修养,加强了对民商法领域的学习,研习了......更多介绍

合同履行管理的特征 确定合同违约金的一般原则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3日 来源: 长沙合同纠纷律师
[导读]:   彭友信律师,长沙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

  彭友信,长沙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合同履行管理的特征

  合同履行管理又叫合同监督管理。它是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签订完合同以后对合同履行进行监督管理的过程。它的出现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同时又符合国家政策引导。那合同履行管理的特征以下由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合同履行管理的特征

  合同监督管理的主体是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它有别于一切企业及经济组织对合同的管理活动。

  合同监督管理的性质是经济行政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机关的一种外部监督管理,是通过行政行为表现出来的、区别于合同中的经济行为和司法行为。

  合同监督管理是一种以事后管理为主,事后管理与事前、事中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事后管理主要对合同是否全面和实际履行、以及合同全过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所进行的总结性监管。事先管理主要对合同订立、订立过程进行的监管,事中管理主要对合同履行过程进行的经常性、及时性的监管。

  合同监督管理具有系统性特征,合同监督管理贯穿于合同订立、履行直至终止全过程,因此,它是一个系统管理过程。

  二、合同履行管理的基本要求

  生效的合同对于合同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合同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因此,合同履行管理的基本要求为:

  1、我公司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做到我公司一方不违约;

  2、督促对方按合同履行其义务,如对方在履行中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要密切关注,及时做出反应,固定对方违约的证据,为以后处理合同纠纷做准备。

  三、合同履行管理的内容

  合同执行。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有效的合同是当事人遵守的行为准则和合法性根据。对于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本着合同签署前的谈判精神和客观情况,按照共赢和互利的原则尽快解决。

  合同纠纷处理。

  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和理解沟通等方面的原因,出现合同纠纷是正常的现象。当纠纷出现后,一定要对纠纷性质进行客观和全面的评价,纠纷产生的原因、现状、后果和影响都要考虑。对于缺乏诚信的欺诈,一定要义正词严地予以反击:该仲裁和诉讼的,要尽快收集资料进入法定程序。对于合同诈骗,尽早报案是维护权利的关键。对于能补救的纠纷,要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变更合同、终止合同都是法律赋予合同当事人的权利。

  以上就是由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合同履行管理的特征的法律知识。有效的合同是当事人遵守的行为准则和合法性根据。对于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本着合同签署前的谈判精神和客观情况,按照共赢和互利的原则尽快解决。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律师。

确定合同违约金的一般原则

  合同违约金是合同订立双方当事人约定当合同发生违约情形时支付给另一方的费用。合同违约金的确定一般以当事人的约定为准。那么您知道确定合同违约金的一般原则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确定合同违约金的一般原则

  当事人没有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内容确定违约金计算标准。

  当事人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予以调整。当事人不同意调整的,人民法院可参照同类型案件违约金之中等标准予以核定,以适当体现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法律未作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以当事人约定标准为准,同时参照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情况适当减少。

  最后,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如果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的,可以申请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人民法院会根据违约内容以及借款合同的金额规定违约金的赔付比例。

  二、合同违约金支付时间什么时候支付

  离职就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可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的,就不需要承担违约金。

  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签订了保密协议,应当自觉遵守,这个是陷阱,应当引起注意的。

  三、合同上写的违约金法院会支持吗

  合同上写的违约金法院一般会支持,但如果违约金过高,法院一般会适当降低。

  以上就是由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确定合同违约金的一般原则的法律知识。合同明确约定了违约金以当事人约定为准,合同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则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进行判决。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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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长沙合同纠纷律师

律师:彭友信[湖南-长沙]

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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